第1章 街头比赛

第一章 街头比赛

“砰砰砰、唰”一个火红色的圆球轻轻穿透洁白的绳网,撞的绳网不停地飘扬着。

“七比零,史蒂芬,再来一个。”旁边的一个皮肤黝黑到站在夜幕下根本看不到有人的胖子高声喊着。

“胖子威克,你给我闭嘴。”场上另一个黑色皮肤却异常精瘦的小伙子扭头对他怒喝了一声,然后对着面前一个黄皮肤的小伙子招了招手:“史蒂芬,再来,我就不信我一个都防不住你。”

这个叫史蒂芬的小伙子咧嘴一笑,轻轻晃动着自已的手指:“强尼,你不是我的对手的,再来十次也没有用。”一边说着,篮球还在另一只手上旋转着。

他叫史蒂芬,父亲是华人,母亲却是一个非裔,混血儿的身份让他完美地继续了华人聪明智慧外,又有一幅非常协调性非常好的身体,而他的外面表现则是跟一个黄种人一样,全身上上下下除了肤色黑一些,其它的地方都跟黄种人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是一家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母亲是收银员,此外还雇了一个打杂的墨西哥人,当然是非法劳工了,史蒂芬同时也是店内员工。

中午两个小时、晚上三个小时是史蒂芬的工作时间,其它的时间都由史蒂芬自由支配,每天辛勤工作的收获就是能从父母手中拿到五十五美元的零花钱,每小时十元,五元是奖励。

这个薪水比州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一点,史蒂芬还未成年,同样属于非法劳工,饭店其实并不太忙,只不过父母担心史蒂芬暑假去跟街头的小混混们鬼混,特意这样约束他,在工作的时候,母亲偶尔会偷偷地将一些顾客不要的零钱塞给他。

史蒂芬今年已经十六岁,刚刚完成中学教育,不过以他的家庭条件,当然上不起那些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里面,能够学到些什么呢,当然是打架、斗殴、泡妞了。

去年的这个时候,史蒂芬已经在一个黑人小妞身上完成了自已的成人大业,在自已的同学里面,已经是最晚的一个了,而吸食大麻则是第一次被父亲发现后,用胳膊粗的擀面杖狠狠地教训了一通,最后扔下一句话:“再发现你吸食毒品,我宁愿坐牢也要把你打个半死。”因为父亲的强力反对,所以史蒂芬没有沾上吸毒的习惯

而强尼和威克,则是著名的“猥琐三人组”中的另外两个,三个人也是附近街区最出名的小混混,常常干些欺负小孩子,调戏教会学校那些会脸红的女生、偷偷打碎对他们表示厌恶的人家里的玻璃之类的勾当,偶尔也客串一下正义侠士,将进到这个街区的小混混们赶跑。

这个街区就是他们三个的势力范围,这里居住着四五百人,大多数都象是史蒂芬的父亲那样,经营着小生意或打工赚钱,这里不是秩序混乱的贫民区,也不是治安良好的富人区,这里只是夏洛特市的一个普通街区。

“我是最强的,我就是史蒂芬.乔丹。”连续进了十个球以后,史蒂芬双手高举,对着躺在地上的强尼高声喊到,而胖子威克则是一脸崇拜地在旁边扮演着跟班的角色。

跟一般的年轻人一样,三个人都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因为冰球运动这里不具备条件,而橄榄球却需要高档次的场地,这个街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篮球就简单多了,一个简易的篮球架几乎每家的门前都有,而篮球场则遍布在各个街头公园,象他们三个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

三个人里面史蒂芬的技术最好,其次是强尼,然后是威克,强尼只能从威克身上占到便宜,而威克则是只能从史蒂芬击败强尼的时候,找到胜利的快感。

出身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飞人乔丹自然就成了他们的偶像,不象约翰.强尼、泰森.威克那样,史蒂芬的名字其实应该是史帝飞,别人嫌这个名字拗口,一般都喜欢叫他史蒂芬,这样一来就等他没有姓氏,为了表示对偶像的敬意,他常常将乔丹这个姓氏挂在他的名字后面。

做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确实不能理解姓氏对于中国人的那种神圣感,无论改名还是改姓对于美国人来说都是很司空见惯的,而中国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隐姓埋名。

";又在那里自吹自擂了,乔丹这个姓氏也是你这个黄皮肤的家伙能够挂在上面的吗?";不知道什么时候,篮球球的左边出现了五个身影,最中间的那个家伙双手抱肩,冷冷地说道。

这个家伙梳着沟凹头,戴着宝石耳钉,穿着打扮明显比史蒂芬三个高档了许多,而跟着他的四个人也都是黑人,五个人威武十足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三个。

“扎昆,你又来干什么,上次你都输了,想不承认吗?”这个时候威克一声大喝急忙走了过来,强尼也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挡在了史蒂芬的前面。

这是因为三个人的打架能力跟篮球技术刚好是反过来的,如果说威克可以一对二不成问题,强尼可以一对一取得胜利,而史蒂芬别看身高不次于他们两个,但论起打架,在三个人之中却是最差的一个。

在以往的战斗中,通常都是史蒂芬利用灵活的身手和快捷的脚步跟对手纠缠,然后等待威克或强尼击败对手后过来帮他,而以上驷对下驷这个计策他们以经用过很多次了,这也是威克和强尼愿意跟他混的主要原因。

“哈哈,上次我是输了,我只是答应不来这个街区作活,但没说不来找你们比试呀,看,这是我表弟弗洛伊德,纽约来的,以后打算跟着我混,不算我请的人吧?”扎昆拍了拍他身边那个长着一脸凶捍之色的表弟对着史蒂芬他们说道。

被拍的这个家伙拉开身上的皮马甲,露出了结实健壮的胸肌,冲着史蒂芬他们咧嘴一笑,看到他那一身野马一样的肌肉,强尼威克他们的脸色沉了下来。

“那就来吧,不过这次要是再输了,你准备怎么办?”史蒂芬站了出来,掀起球衣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冲着扎昆说道。

“史蒂芬?”威克和强尼担心地说道,他们自然知道以史蒂芬的技术不次于任何人,就算是从大城市纽约来的人也一样,可是史蒂芬的身体却跟对方差的太多了,就象小了一圈一样,而且刚才才跟强尼比斗过。

“输了我不会再踏进这个街区半步,我可以对着上帝上誓。”扎昆看起来信心十足的样子,自已这个表弟据说在哈林区也是一个人物,自已试了试确实实力不错,而且力气大的惊人,正好是眼前这个家伙的克星。

“好,那就来吧,让你先开始。”史蒂芬也不跟对方废话,拿脚轻轻一挑,将篮球挑在手里抛给了对方。

对方接过球后玩了两个花活,让威克和强尼两个人瞪大了眼睛,在他们没有见过世面的眼里面,这样的动作就是史蒂芬也做不到,禁不住为史蒂芬开始担心起来。

弗洛伊德站在了史蒂芬的面前,球不紧不慢在手中拍着,虽然对自已很有信心,但史蒂芬还是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对方冲着史蒂芬嘿嘿一笑,突然跨前一步,球也随之从档下穿过来到另一只手中,没过一秒,又从身后转到另一只手中,身子也转到了史蒂芬的一侧。

然后直接起手跳投,但就在他出手的一刹那,一只手却突然出现在球的前面,将球的抓了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史蒂芬又到了他的前面。

威克和强尼顿时笑了起来,就连扎昆也暗自摇了摇头,史蒂芬要是这么好打败,也不会在附近几个街区称王称霸了,不是他的身体有点差,早就被“风与火”篮球队招进队里了。

轮到史蒂芬进攻了,史蒂芬持球一个前欺,没走两步,弗洛伊德那如山一样沉重的身躯就靠了过来,史蒂芬突然一个后撤步,脚下一用力,手一抬,球已经钻入了篮框之中。

“笨蛋,告诉过你小心,他出手速度很快的。”扎昆在旁边不满地喊到,这个表弟对上自已的时候技术很好,怎么对上这个家伙,笨的跟只黑猩猩一样。

第二个球,史蒂芬再次用他的速度戏弄了弗洛伊德,看到弗洛伊德过来,一个交叉步变向就穿过了弗洛伊德的防线,伸出手来轻轻的地挑,球在篮框上面轻盈地转了一圈,又重新滚了进去。

再次进攻的时候,弗洛伊德的神色凝重了许多,一开始他还真没有看起这个黄皮肤的家伙(黑人都知道,喊人肤色没有问题,但不能带侮辱性的词汇,比如猴子什么,带上了就是种族歧视。),没有想到这个家伙身手这么灵活,而自已对身手灵活的人,一向没有什么好办法。

再次面对史蒂芬的时候,弗洛伊德就不把距离拉那么近了,而是放出他一个身位,他观察过了史蒂芬的弹跳并不是太出色,以自已的弹跳,可以很容易就可以帽到他的。

他的观察果然没有出问题,史蒂芬的又一次出手虽然已经很高了,但还是被他碰到了一下,球也落到了球场上面,这下轮到他了。

换成他进攻之后,直接硬靠着身体强压史蒂芬,压的史蒂芬脚步大乱,进入罚球线的位置后,一个跳投,拿到了一分。

第二次进攻更是直接象坦克一样碾了过去,虽然撞人是犯规的,可是这样的斗牛场上那里有什么裁判,史蒂芬怕自已被飞出去,只好躲了一下,想伺机掏球却没有办到,被弗洛伊德重重地一个扣篮,篮架都吱呀了半天。

就这样一来一往几个回合过去了,双方的比分不断交替着上升,弗洛伊德拿史蒂芬的灵活和技术没办法,史蒂芬也奈何不了弗洛伊德的强大力量。

当史蒂芬再次依靠灵活的身手从弗洛伊德的手中将球偷走之后,他的身上已经布满了汗水,气息也变的凌乱起来,刚跟强尼的对抗进行完,又来一次高强度的对抗,以他的身体素质,确实已经到了极限的边缘。

明明离胜利只差一个球了,可是当史蒂芬进攻的时候,却再也发挥不出来他那灵巧的身手和轻盈的脚步,每一步的迈出都要强忍着酸痛,汗水滴答滴答地摔到场地上。

竞技是我的起家之地,轩中听雨之所以重归竞技,也是为了那个放不下的篮球梦,轩中会奉献给大家一个更加真实、更加激情、更加热血的篮球故事,请大家收藏、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