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天杀的奸商

第三章 这天杀的奸商

称心的装备已经收到了,可是还有一些东西自己是不明白的。

一是,清风明月为什么要卖装备,他的目的在哪?二是,清风明月究竟是何来历,为什么有这么多好装备,看他的摊子上,还有那么多满级装备。应该不像是缺这一百金币的主啊。三是,自己打兔子之类的好吧容易升到了10级,自己是第一次玩网游,现在该去哪个地图升级呢。怎不会还去打一级的兔子吧,何况现在杀兔子经验也不多啊。不升上100级,倚天剑就是一根烧火棍,没一点用。不装备上倚天剑,那还怎么去泡MM啊。

后来,我才知道清风明月的身份,中国游戏联盟CGA的超明星成员,天王清风明月,被誉为单挑王,单挑竞技从未一拜,被许多职业玩家视为偶像。曾一度带领国家队横扫各类顶尖赛事,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出了国家队,改行成了职业玩家,横行各大网络游戏。

想了很多,脑子痛的很,还是向清风明月打听打听吧,毕竟自己第一次玩,向这些老玩家打听消息是很重要的,这就叫不耻下问。

“清风大哥,小弟现在十级了,有什么地方适合练级的吗?”

“十级,就去僵尸林吧,20级的僵尸血少防低经验高,很适合练级的。飞快。”

僵尸林,我知道了:“大哥你为什么沦落至此卖装备呢,是不是像那些网络小说里说的一样,被帮会追杀,而且家里也发生了大灾难啥的?”

清风明月爽朗的笑道:“不是,网络游戏和网游小说是有很大区别的,以后你就知道了。”

“哦,区别?”

“嗯,主要是网络游戏界做不出那种如小说中的那种游戏。也就是说游戏做不到如现实般的真实。而且现在游戏的输入设备还是键盘,鼠标,并不能做到随心所欲。一般人脑子下达指令到达电脑实施时大概都有0.5秒左右的延时,哪怕你练得在熟练,这个延时也只能缩短,并不能消除。所以现在的游戏也就不能成为人类的第二世界,达到风靡全球的高度。”

我有点惊讶了,没想到游戏的发展前景还这么遥远,或许有天,真能像清风明月说的,谁又能下结论呢。

“其实技术核心就是怎么消除这个0.5秒,而今天我收到了内部消息,国内网游巨头公司天羽推出了一款游戏,《穹庐》,完全鄙弃了鼠标键盘的传统输入办法,改用虚拟头盔做输入设备,号称真实度高达90%。”

我震撼了,还真有这样的游戏,太惊人了吧“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呢?”

“因为你很像我当年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一个菜鸟………”清风明月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中,可是我看着他,好像也没比我大多少啊,说往事感觉怪怪的。

清风明月一顿,继续道:“这款游戏没有内测,虚拟头盔后天就开始公开出售,第一批,全国只有10000件,第一批人可以看做是内测玩家,而第二批头盔要在三天后,也就是这款游戏正式宣布公测的时候,到时候,全球将同步出售《穹庐》的虚拟头盔,那时,将迎来虚拟游戏的新纪元。”

我顿时感觉到,NPD,这天杀的奸商,他骗了我,到时候谁还玩这个垃圾的游戏啊,不多跑到《穹庐》里去了,我还升个毛100级啊。

“你现在是打算把装备甩掉,收回点钱,然后入驻新的游戏吧。”

清风明月,“孺子可教。”

那表情猥琐的真有水平,简直欠扁。

清风明月戏法般的摘下自己的屠龙刀,面前的摊位上多了把油晃晃的菜刀,标价120金。正是屠龙宝刀,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武器也卖,真是奸商,腹黑的奸商。不过这样看起来更和谐了,十个栏里都摆满了装备。

看了会,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没什么人来买他的装备。我也懒得在看了,反正闲着没事,不如去他说的僵尸林看看。

“你也别玩这个游戏了,和我一样入驻《穹庐》吧,做个职业玩家。”

我停下脚步:“职业玩家?”

“嗯,职业玩家,打金币,泡MM还能赚钱。”

“这个再说吧。”

“你一定会来的,我说过,你很像我。”

“再说吧……..”

我打开地图,找到僵尸林,向城外走去。

背后传来清风明月的话,“到了穹庐,记得找我,我收你为徒。”

僵尸林位于主城东门的南边,这里矿产丰富,是挖矿职业的福地,而且林子林长满了不知名的小花,四季如春。玩家众多。当然很多的也有僵尸,僵尸林内遍布着僵尸,从低级的20级青僵尸到50级的僵尸战士、僵尸法师等,据说,僵尸林最深处,还有一只修炼千年的僵尸王,乃是60级的BOSS。

来到僵尸林,感觉也没多少人,至少没有论坛说的人挤人的可怖程度,在林子内部,隐约可见三五个人组成的队伍,在刷着僵尸。

呵呵,好一派和谐景象啊。

我在心里默念着,僵尸我来了,提着攻击+1的新手剑就冲进了僵尸林。系统赠送的新手衣服随风飞舞,我顿时信心爆棚,有点一代大侠的感觉了。

啥?问我为什么买倚天剑不用上新手衣。就这一件衣裳,我可没裸奔的美好习惯。

迎面走来了一只僵尸,浑身通红,脸部的腐肉,耷拉着一块一块的,左眼珠也掉出来了,只有一个眼眶,身上也是根根骨头漏在外面。

妈呀,太恶心了。

不过,没办法,为了金币为了MM,上了。

我提着长剑,一送,—63。攻击不错,僵尸的血条以肉眼可见的长度,少了四分之一。太给力了,只要四剑,我就能干掉一个僵尸了。

被我攻击,僵尸的属性也显示出来了。原来是二十一级的红僵尸。

红僵尸也不是挨打不还手的主,伸出如脱水的鸡爪一样的双手,狠狠的给了我一下。

—52,抽一下,胸口巨痛。

月亮啊,我一共一百的血,这下我****了。该死的清风明月,不是说僵尸好杀吗,他怎么不告诉我僵尸的攻击这么高啊。

当然也是怪我没玩过游戏,不知道怎么放僵尸的风筝,也没买红药。更不是弓箭手,可以利用环境弄死这只僵尸。

看着僵尸剩下的最后一丝血,我无力的瘫倒在地。

城内复活区。

我拍拍身上的灰土,真TM天不待我啊,再给我一刀,我就能灭了那只僵尸,可惜啊,僵尸没杀成,自己倒挂了,这应该是我的游戏征程上一个巨大的污点了

唉,丢人丢大发了。

看看时间,三点钟不到,还早着呢,现在干什么去呢。

僵尸是不能在去刷了,打不过,总不能继续去找死,然后把时间浪费在跑路上吧。还是去刷兔子吧,一刀一个,又安全又环保,还无公害。何乐而不为。

“小兔子乖乖,快把经验拿来,我要过来……..”

唱着这永恒的经典,我踏上了征战兔窝的道路,从此与兔子正式结下不解之缘。

……………….